<p> 翻译人名是否受著作权保障?日前闹出改名、换出版社风波的日本“三王”漫画,上周三已由“新东家”东立出版社推出最新连载进度。然而“旧东家”大然出版社除了坚持仍握有版权外,也宣称对书中的人名翻译享有著作权保障,目前正与律师研议,准备告上法庭。这场官司倘若开打,将为台湾的著作权带来新的话题。
<p> 四月底,日本集英社高层访台,宣布将“三王”漫画的台湾版权从大然出版社的手中收回,转给东立出版社。然而将“三王”引进台湾的大然,除了坚持双方订立的契约还未到期,更认为“三王”的招牌是在他们手中擦亮,就连书名、人名都有他们翻译的心血在内,理应受著作权保护。比方“棋灵王”的日文原名意为“小光的围棋”,“棋灵王”是他们依台湾民情而译成,含有“创作”的成份在内。
<p> “三王”在大然“Top”杂志上的名字是“棋灵王”、“海贼王”、“游戏王”,到了东立“宝岛少年”杂志却变成了“棋魂”、“航海王”,只有“游戏王”照旧。虽然东立表示改名是为了“重新出发”,然而从日文直译的“游戏王”却可保住老招牌来看,东立此举应有自保之意。但在人名方面,或许是怕读者混淆,东立统统沿用了大然的译法,也引发“抄袭”的争议。
<p> 连载漫画中途换名不是新鲜事,“北斗神拳”、“城市猎人”都曾因“转台”而更改书名。最有名的例子当数“小叮当”,在盗版时期称为“小叮当”,台湾出版社取得版权后不仅正名为“哆啦A梦”,连宜静等一干主角的名字都重新换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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